书记员网-书记员考试资料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常见问题 / 正文

聘用制书记员有编制吗?

常见问题

聘任制其实就是合同制啊,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,在合同有效期内,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,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,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,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。

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,但会特别标注“聘任制”,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,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。


试试用"←"或"→"方向键快速翻页把 (^o^)/

搜索
常见问题热点
常见问题最新

Powered By 书记员考试 苏ICP备160079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