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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、司法警察公告【招2人】
招聘信息 -
根据工作需要,高新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聘用制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名额
聘用制书记员1名(限男性);
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(限男性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,法律专业优先考虑;
3、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(1984年4月30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);
4、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;
5、认真细致,踏实肯干,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
6、身体健康;
(二)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2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具备司法警察相适应的专业技能,部队复员退伍人员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、中专;
3、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(1989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出生);
4、警校毕业生或部队复员退伍人员有一定的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,能进行文字记录的优先录用;
5、仪表端庄,身体健康强壮,身高1.75米以上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或司法警察:
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3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4、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工作情形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程序
1、报名方式: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(网址:http://zbgxqfy.sdcourt.gov.cn)“新闻中心”,下载填写《书记员报名登记表》或《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》(正反打印,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)。填报信息务必真实,如发现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,取消报名资格;
2、报名地点: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务政务管理中心608办公室(高新区万杰路107号);
报名时需持《书记员报名登记表》或《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》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报名时间: 2019年4月22-23日。
(二)选聘程序
1、资格审查: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经审核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;
2、面试:组织报名人参加面试,面试时,书记员面试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,司法警察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;
3、管理与考察:实行劳务派遣的管理方式,对拟聘用人员,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。
四、相关待遇
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,单位提供办公设备、工作制服、差旅费等必要保障。
五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老师、朱老师
联系方式:0533-3588100
原标题: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书记员、司法警察的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zbgxqfy.sdcourt.gov.cn/zbgxqfy/417432/417394/3931884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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